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4年度,26503號
TCDV,104,司促,26503,20150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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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26503號
債 權 人 樺昱傢飾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中平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史濟即亞豪室內裝修工程行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補正亞豪室內裝修工程行之設立及歷次變更登記事項資料
   。
  ㈡請提出相對人史濟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8   日
            書記官 蕭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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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樺昱傢飾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