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4年度,81號
CYDV,104,訴,81,20150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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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81號
原   告 陳新昌 
訴訟代理人 張雯峰律師
      奚淑芳律師
      鐘育儒律師
被   告 薛武淑珍
被   告 薛世豪 
上列二人之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昶欣律師
      楊惠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 年10月12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29 日
民三庭法 官 呂仲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葉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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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