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土地登記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4年度,717號
TPBA,104,訴,717,20150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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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717號
原 告 台北市七星農田水利會
代 表 人 周師文(會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何佩娟 律師
複 代理 人 姜義贊 律師
被 告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代 表 人 張麗美(主任)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叢淳滋
上列當事人間更正土地登記事件,業經本院於104 年8 月20日辯
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3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黃 本 仁
 法 官 洪 遠 亮
法 官 徐 瑞 晃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3   日
書記官 林 苑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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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