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小字,104年度,1403號
KSEV,104,雄小,1403,2015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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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雄小字第1403號
原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訴訟代理人 吳韋萍
被   告 林保元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4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翁熒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5 日
書 記 官 卓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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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