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4年度,29278號
KSDV,104,司促,29278,20150814,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29278號
債 權 人 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孝信
債 務 人 陪你有限公司七日七日凱旋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池茶慧
債 務 人 陪你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池正求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陪你有限公司七日七日凱旋分公司、陪你室
內裝修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
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陪你有限公司七日七日凱旋分公司、陪你室內裝修有
  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
  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
  勿省略)。
二、聲請狀請求標的記載為新臺幣「陸萬貳仟陸佰陸拾捌元」,
  惟請求之原因及事實記載為「貳仟壹佰元」,所提出發票影
  本買受人及金額總計亦不符。請具狀陳明請求項目及各項之
  金額,含保全服務費請求之起迄年月日。
三、服務契約書之甲方為「陪你有限公司七日七日西子灣分公司
  」,請具狀釋明陪你有限公司七日七日凱旋分公司、陪你室
  內裝修有限公司應負給付責任之法律依據及提出證明文件。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蘇芳旻
本裁定不得抗告。

1/1頁


參考資料
陪你有限公司七日七日西子灣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陪你有限公司七日七日凱旋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陪你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七日七日西子灣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七日七日凱旋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陪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西子灣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凱旋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