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之訴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3年度,694號
CYDV,103,訴,694,20150810,2

1/1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694號
上 訴人 即
原   告 駿鴻企業社即劉鄭素琴
被上訴人即
被   告 榮享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曲樹坤
被上訴人即
被   告 鄭金鎮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
4年 7月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
核定為新臺幣 3,000,000元,應徵裁判費新臺幣46,050元,未據
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
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 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
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0  日
            民一庭法 官 李依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
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 1,000元;其餘關於命補
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張子涵

1/1頁


參考資料
榮享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