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57號原 告 蘇文聰訴訟代理人 劉思龍 律師被 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代 表 人 羅五湖訴訟代理人 李儀鳳 陳錦慧 曹奮青上列當事人間勞工保險條例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31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林 彥 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