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19號原 告 王世雄(王李素梅之承受訴訟人)訴訟代理人 陳慧錚 律師被 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代 表 人 吳英世 局長訴訟代理人 張獻聰 楊家芬上列當事人間綜合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6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邱 政 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6 日 書記官 江 如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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