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更生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更字,103年度,302號
KSDV,103,司執消債更,302,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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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302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鄭明凱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炳輝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信德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熊谷真樹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正雄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聖文森商曜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
      司
法定代理人 曾譯慶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五湖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祖培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明新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應受如附件二之生活限制。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 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 裁定認可更生方案;債務人無固定收入,更生方案有保證人 、提供擔保之人或其他共同負擔債務之人,法院認其條件公 允者,亦同;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 ,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 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本條例)第64 條第1項、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另按無擔保及無優先 債權受償總額,顯低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時,依清算程 序所得受償之總額者,法院不得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又於 債務人財產有清算價值時,加計於更生方案履行期間可處分 所得總額,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後 之餘額,逾十分之九用於清償者,宜認債務人已「盡力」清 償,本條例第64條第2項第3款、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 行注意事項第項第㈠款第1目分別定有明文。二、經查,本件聲請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以民國103年度消債 更字第226號民事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一份 在卷可參。又聲請人現任職於凱悅電子遊戲場,每月薪資新 臺幣(下同)20,300元(僅領有基本薪資,無其他獎金收入 ),此有公司所出具之每月薪資單在卷足憑。再觀諸債務人 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聲請人每個月為 一期,每期清償8,400元,分72期清償,自收受認可更生方 案裁定確定證明書之翌月起為6年,總清償金額為604,800元 ,清償成數為10.60%(計算式:604,800元÷5,707,663元 ×100%=10.60%,小數點第3位以下四捨五入),依附件 一所示之每期清償額,於每月10日依債權比例分別電匯給各 債權人。
三、本院參酌聲請人居住於高雄市,現任職於凱悅電子遊戲場, 每月薪資20,300元,有上開資料在卷可證,而其名下除存款 21,410元及車齡已逾12年幾無殘值之機車一部外,別無其他 財產,故其名下財產之清算價值為21,410元,有國際康健人 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3月16日康健(保)字第00000000 000號函、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1月26日( 103)三法字第01044號函在卷可憑;而聲請人還款6年間之 可處分所得共1,461,600元,加計前開清算價值,扣除6年間 必要生活費用856,080元(11,890元×72個月)後,其更生 方案清償總額需超過626,930元之10分之9為564,237元,即



每月需達7,837元,故今聲請人提出每月清償8,400元之更生 方案,願以低於104年高雄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1,890 元為每月支出,是聲請人每月薪資扣除前開必要支出後,再 節忖開銷以戮力還款,提出每月清償8,400元,共72期之更 生方案,已將每月剩餘金額全數提出用以清償,且更生方案 之條件已達上開注意事項盡力清償之標準,又債務人並無本 條例第63條、第64條第2項所定不得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 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予認可該更生方案。惟為建立債 務人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之觀念,避免其為奢華、浪費之行 為,應限制其生活條件,爰依上開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 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相當之限制,爰 依本條例第64條第1項規定,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4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附件一(更生方案):
(一)清償期間及分期清償方法:
自債務人收受認可裁定確定證明書之翌月起 6 年,以每 一個月為一期,共計清償 72 期。
(二)清償之金額及成數:
每期清償 8,400 元。
依本方案所定總清償金額為 604,800 元,清償成數為無 擔保及無優先債權總額之 10.60 % (四捨五入後取至小 數點下第二位)。
(三)給付方式:
由債務人於收受認可裁定確定證明書之翌月,於每月 10 日前(遇假日順延至次上班日),依更生方案所示之每期 清償額,分別給付給各債權人。依據新修正消費者債務清 理條例第67條第2項規定,債務人得以書面,請求最大債 權金融機構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作業,請債務人於收 受本裁定確定證明書後,於匯款前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洽 詢,辦理相關手續。(非金融機構之債權人,如資產公司 、民間債權人等,仍需債務人自行聯繫履行方式)(四)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債權比例及清償額: ┌────────┬─────┬─────┬─────┬─────┐
│債 權 人 名 稱 │債權金額 │債權比例 │每期清償額│清償總額 │
│ │(新台幣/ │(依債權表│(新台幣/ │(新台幣/ │
│ │元) │記載) │元) │元) │
├────────┼─────┼─────┼─────┼─────┤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174,901 │3.06% │257 │18,504 │
│公司 │ │ │ │ │
├────────┼─────┼─────┼─────┼─────┤
│聖文森商曜誠國際│1,816,959 │31.83% │2,674 │192,528 │
│資產管理公司 │ │ │ │ │
├────────┼─────┼─────┼─────┼─────┤
│台新商業銀行 │226,516 │3.97% │334 │24,048 │
├────────┼─────┼─────┼─────┼─────┤
│板信商業銀行 │188,067 │3.29% │276 │19,872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2,971 │0.4% │34 │2,448 │
├────────┼─────┼─────┼─────┼─────┤
│金陽信資產管理公│222,427 │3.9% │328 │23,616 │
│司 │ │ │ │ │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993,565 │17.41% │1,462 │105,264 │
├────────┼─────┼─────┼─────┼─────┤
│永豐商業銀行 │348,074 │6.1% │512 │36,864 │
├────────┼─────┼─────┼─────┼─────┤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748,883 │13.12% │1,102 │79,344 │
│公司 │ │ │ │ │
├────────┼─────┼─────┼─────┼─────┤
│遠東商業銀行 │415,983 │7.29% │613 │44,136 │
├────────┼─────┼─────┼─────┼─────┤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549,317 │9.62% │808 │58,176 │
│有限公司 │ │ │ │ │
├────────┼─────┼─────┼─────┼─────┤
│加 總 │5,707,663 │100% │8,400 │604,800 │
├────────┼─────┴─────┴─────┴─────┤
│ 清 償 成 數 │ 10.60 % │
│ │ (四捨五入後取至小數點下二位) │
└────────┴───────────────────────┘
附件二:更生及清算債務人之生活限制
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
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
三、不得為不動產之處分或受讓。
四、不得為金錢借貸之行為。
五、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速鐵路及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



費支付者不在此限。
六、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七、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八、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
九、每月應製作收入支出帳目。
十、其他經本院限制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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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