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派下權不存在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民事),上字,103年度,212號
TNHV,103,上,212,20150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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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上字第212號
上 訴 人 周振興
      周體晃
      周甫科
      周昭亮
      周昭釧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程幻弟
上 訴 人 周清光
      周清隆
      周宗達
      周光輝
      周顯乙
      周松齡
      周松潔
      周水發
      周會卿
      周昭雄
      周勝雄
      周平吉
      周信雄
      周辰雄
      陳英子(即周斌彦之承受訴訟人)
      周秀慧(即周斌彦之承受訴訟人)
      周端雅(即周斌彦之承受訴訟人)
      周幸樺(即周斌彦之承受訴訟人)
      周俊民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李佳英
上 訴 人 周士勳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振榮律師
被上訴人  周梅瓔
      周芬瑩
      周炳宏
      周玉英
      周志隆
      周群喜
      周旺
      周均同
      周澤志
      周峻生
      周彥宏
      周雨田
      周鍾祥
      周鍾武
      周銘炫
      周鍾鏞
      周芬華
      周芬瑾
      周芬珏
      周嘉男
      周嘉祥
      周輝雄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周宜臻
被上訴人  周宏達
      周宏昌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派下權不存在事件,已於104年6月25日言詞辯
論終結,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崑宗
                   法 官 夏金郎
                   法 官 羅心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9   日
                   書記官 王薇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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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