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上易字,104年度,22號
TPHV,104,上易,22,2015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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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易字第22號
上 訴 人 許德宗
訴訟代理人 徐國楨律師
被 上訴人 呂理竹
訴訟代理人 鍾添錦律師
複 代理人 李建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1  日
          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盧彥如
               法 官 吳青蓉
               法 官 王幸華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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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