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簡字第949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周子軒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
決處刑(103年度偵字第1690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周子軒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附表編號1至17所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共拾柒包(驗餘淨重共參拾點貳零陸公克暨包裝袋)、附表編號18至22所示毒品咖啡包伍包(驗餘淨重共伍拾點玖玖捌公克暨包裝袋),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周子軒基於持有第三級毒品之犯意,於民國103 年11月13日中午12時許,在臺南市歸仁區高鐵下便道某處, 以新臺幣1萬2千元及每包300元價格,向綽號「阿峰」之真 實姓名不詳之成年男子,購買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7包(即附 表編號1至17,檢驗前純質淨重合計約25.245公克,各 別重量詳如附表所載),及含有第三級毒品XLR-11、Methyl -one( bk- MDMA)之咖啡包5包(即附表編號18至22,各 別重量詳如附表所載),而未經許可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 上之第三級毒品,欲供己施用。嗣於同日14時40分許,騎駛 機車行經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與東橋一路口,因違規闖越 紅燈,為警攔停,周子軒在員警尚未發覺其持有上開毒品前 ,即主動交出藏放在褲袋內之愷他命17包及咖啡包5包。二、上開犯罪事實,有下列證據足資證明:
㈠被告自白。
㈡扣案之愷他命17包及咖啡包5包。
㈢高雄巾立凱旋醫院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2份(檢驗字號 :高市凱醫驗字第31689號、第32758號)、查獲現場暨扣押 物照片共27張。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之罪。聲 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所認被告持有第三級毒品範圍, 雖未包括附表編號18至22,僅於查獲物品中提及扣得毒 品咖啡包5包。然本案扣案如附表所示物品,係被告於同一 時間、地點,一次向綽號「阿峰」之男子購入而持有,且被 告亦坦承知悉咖啡包內含有毒品,而咖啡包內含之毒品種類 雖非愷他命,然既均屬第三級毒品,則被告持有之第三級毒 品純質淨重為何,自應就全部第三級毒品一併觀之,而非就 不同毒品種類分別判斷有無達純質淨重20公克,聲請簡易判
決處刑書漏未斟酌此點,尚有未洽,應予更正.又被告持有 之咖啡包內之第三級毒品雖因無標準品,且因量微無法定量 純質淨重為何,惟被告以一行為所持有之其中一部分第三級 毒品,即愷他命之純質淨重已達20公克以上,則咖啡包內含 之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為何,亦不影響犯罪之成立.被告在 員警發覺其犯行前,即主動交出附表所示毒品,並接受偵查 審判,已符合自首之要件,爰依刑法第62條減輕其刑。 ㈡爰審酌被告明知毒品對人體身心健康及社會治安危害甚深, 竟仍無正當理由而持有,且數量非少,兼衡被告持有之時間 甚短,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甫年滿20歲,年輕識淺,及具 高中肄業之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量處 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扣案附表編 號1至17所示愷他命(驗餘淨重共30.206公克暨包 裝袋,因與愷他命無法析離),及編號18至22所示之咖 啡包(驗餘淨重50.998公克暨包裝袋,因包裝袋及咖 啡與內含之第三級毒品XLR-11及Methyolne( bk-MDMA)混合 無法析離),為違禁物,均應依刑法第38條第1項1款宣告沒 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450條、第454條,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62條前段、第38條第1項第1款,逕以簡易判決量處如主 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並附繕 本,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0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包梅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徐晨芳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3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0 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1 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號│ 物品名稱 │驗前淨重 │驗前純質淨重(純度) │ 驗餘淨重 │
├──┼────────────┼─────┼──────────┼─────┤
│1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 │1.860公克 │約1.582公克(85.08%)│ 1.829公克│
│ │ │ │ │ │
├──┼────────────┼─────┼──────────┼─────┤
│2 │同上 │1.937公克 │約1.486公克(76.74%)│ 1.902公克│
├──┼────────────┼─────┼──────────┼─────┤
│3 │同上 │1.881公克 │約1.632公克(86.78%)│ 1.854公克│
├──┼────────────┼─────┼──────────┼─────┤
│4 │同上 │1.902公克 │約1.660公克(87.30%)│ 1.870公克│
├──┼────────────┼─────┼──────────┼─────┤
│5 │同上 │1.930公克 │約1.568公克(81.26%)│ 1.893公克│
├──┼────────────┼─────┼──────────┼─────┤
│6 │同上 │1.909公克 │約1.545公克(89.95%)│ 1.875公克│
├──┼────────────┼─────┼──────────┼─────┤
│7 │同上 │1.908公克 │約1.579公克(82.74%)│ 1.873公克│
├──┼────────────┼─────┼──────────┼─────┤
│8 │同上 │1.973公克 │約1.638公克(83.02%)│ 1.937公克│
├──┼────────────┼─────┼──────────┼─────┤
│9 │同上 │1.614公克 │約1.312公克(81.30%)│ 1.561公克│
├──┼────────────┼─────┼──────────┼─────┤
│10│同上 │1.918公克 │約1.608公克(83.83%)│ 1.885公克│
├──┼────────────┼─────┼──────────┼─────┤
│11│同上 │1.902公克 │約1.527公克(80.30%)│ 1.869公克│
├──┼────────────┼─────┼──────────┼─────┤
│12│同上 │1.952公克 │約1.515公克(77.60%)│ 1.913公克│
├──┼────────────┼─────┼──────────┼─────┤
│13│同上 │1.771公克 │約1.374公克(77.61%)│ 1.735公克│
├──┼────────────┼─────┼──────────┼─────┤
│14│同上 │1.878公克 │約1.569公克(83.56%)│ 1.850公克│
├──┼────────────┼─────┼──────────┼─────┤
│15│同上 │2.023公克 │約1.687公克(83.40%)│ 1.984公克│
├──┼────────────┼─────┼──────────┼─────┤
│16│同上 │1.938公克 │約1.565公克(80.76%)│ 1.906公克│
├──┼────────────┼─────┼──────────┼─────┤
│17│同上 │0.495公克 │約0.398公克(80.40%)│ 0.470公克│
├──┼────────────┼─────┼──────────┼─────┤
│18│咖啡包1包 │10.053公克│因無標準品且量微無法│ 9.424公克│
│ │(檢出含第三級毒品XLR-11)│ │定量其純質淨重 │ │
├──┼────────────┼─────┼──────────┼─────┤
│19│咖啡包1包 │9.776公克 │因無標準品且量微無法│ 9.124公克│
│ │(檢出含第三級毒品XLR-11)│ │定量其純質淨重 │ │
├──┼────────────┼─────┼──────────┼─────┤
│20│咖啡包1包 │8.033公克 │因無標準品且量微無法│ 7.513公克│
│ │(檢出含第三級毒品XLR-11)│ │定量其純質淨重 │ │
├──┼────────────┼─────┼──────────┼─────┤
│21│咖啡包1包 │9.912公克 │因無標準品且量微無法│ 9.207公克│
│ │(檢出含第三級毒品XLR-11)│ │定量其純質淨重 │ │
├──┼────────────┼─────┼──────────┼─────┤
│22│伯朗咖啡包1包 │16.467公克│因無標準品且量微無法│15.730公克│
│ │(檢出含第三級毒品 │ │定量其純質淨重 │ │
│ │Methylone( bk-MDM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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