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建字,104年度,160號
TPDV,104,建,160,20150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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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字第160號
原   告 錸恩帕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俊尹
訴訟代理人 王志中
被   告 福聚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賽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年7月28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3 日
工程法庭 法 官 林春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3 日
書記官 林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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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錸恩帕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福聚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