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88年度,1772號
TPDV,88,重訴,1772,200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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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七七二號
  原   告  義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葉大殷律師
         陳希佳律師
  複 代理人  李貞儀律師
  送達代收人  丙○○   住台北市○○路○段三七六號七樓
  被   告  上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中市○○路二十號九樓之三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莊乾城律師
  複 代理人  林清源律師
  被   告  中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中市西屯區○○○路○段一二三號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劉昌崙律師
         江雅萍律師
  複 代理人  林聖彬律師
  被   告  瑞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中市○○路二十號九樓之一
  法定代理人  戊○○   
  訴訟代理人  莊乾城律師
  複 代理人  林清源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五月三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七法庭行言詞辯論。均請提出最新之公司登記事項卡。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二   月   二十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張明輝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四   月   七   日                           書 記 官 周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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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義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上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