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019號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謝繼遠選任辯護人 邱政義律師被 告 周許坤選任辯護人 李依蓉律師 謝進益律師被 告 葛仁勃選任辯護人 王東山律師 林孝甄律師被 告 溫勝凱選任辯護人 陳佳雯律師 袁啟恩律師 馬在勤律師被 告 段正興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吳天明被 告 王螢星選任辯護人 黃偉雄律師被 告 郭文耀 段品村 黃成安 余天志上列被告因貪污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4 年8 月19日下午3 時0分在本院第12法庭續行審判,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4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胡堅勤 法 官 傅明華 法 官 許博然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梁靖瑜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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