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契約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88年度,140號
SCDV,88,重訴,140,2001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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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四○號
  原   告  百善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複 代理人  丁○○
  被   告  甲○○
  被   告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二   月   六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李承訓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法院書記官 呂超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二   月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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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百善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