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消債更字第42號
聲 請 人 鄭櫻雪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 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6條 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 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人 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或 清算之聲請,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中如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0 日
書 記 官 許錦清
附表:
一、預納郵務送達費 1,720元(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以每 人10份,每份34元計算,並扣除已繳納之聲請費一千元。計 算式: 8人×10份×34元-1,000元=1,720)。又本件郵務 送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 ,則退還予聲請人,併此敘明。
二、請說明除所提債權人清冊上列舉之債權人外,是否已無其他 債權人?如為否定,請提出完整之債權人清冊。三、請陳報聲請人目前工作為何?每月收入若干(包含薪資、各 種獎金、補助金等)?並提出104年度7月薪資或收入證明( 如提出薪資儲領帳戶存摺之影本,請提出本年度交易資料, 需檢附存摺封面及存摺內頁,內頁並應標示薪資部分;如由 雇主出具薪資證明,請載明雇用期間、每月實際領得薪資數 額及年終獎金數額);倘確係無法提出前開事項之證明文件 ,則請併予說明其緣由及陳報每月收入額之計算依據。若目
前為失業,請說明失業之原因為何?是否有申請失業給付? 金額為若干?
四、請說明除已陳報股票、存款外,是否已無其他股票、存款或 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 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 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處所在地;若 無任何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五、請陳報聲請人有無投保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父母、子 女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 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址、各保險契 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 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他相關文件。如有以該 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 金額等證明文件。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六、請陳報聲請人是否有領取老農年金、老年給付、殘障給付、 中低收入戶補助及其他政府相關津貼補助,或受人扶養,或 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源?若有,則請一併陳報其期間及 金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
七、請說明聲請人擔任股東之「台灣魍港工程有限公司」、擔任 監察人之「百順魍港股份有限公司」何時廢止?並提出相關 證明。另若「台灣魍港工程有限公司」、「百順魍港股份有 限公司」於聲請人聲請更生前5年內(即98年至103年間)仍 有營業,請提出相關稅捐資料。
八、必要支出部分:
㈠請說明聲請人主張每月支出孩子住宿4,500元、孩子伙食4,5 00元是否即是聲請人主張受聲請人扶養之蔡仲華扶養費?若 係,請說明蔡仲華目前已成年,為何仍需聲請人扶養?該費 用是否有與蔡仲華之父親分擔?若非蔡仲華,請陳報該名孩 子為何人?
㈡請說明必要支出項目中,每月生活雜支之午餐及日用品費用 各為若干金額?
㈢請提出交通費之發票收據,通訊費、醫療費及日用品費用之 收據證明。
㈣另請說明必要支出項目中,其他醫療費用是否即是指父母雙 親之醫療及藥物費用?若是,請說明聲請人已負有債務,為 何須負擔聲請人父母醫療費用?聲請人父、母除聲請人外, 是否尚有其他扶養人?該費用是否有與其他扶養人共同分擔 ?並請提出聲請人父母醫療及藥物費用收據證明。九、扶養費用部分:
㈠請提出受扶養人蔡仲華 103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
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另蔡仲華如有 領取失業給付、老農年金、老年給付、殘障給付、中低收入 戶補助等其他津貼補助或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源,則請 一併陳報其期間及金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 ㈡請提出鄭居杉、鄭林美 103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 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另鄭居杉、鄭 林美如有領取失業給付、老農年金、老年給付、殘障給付、 中低收入戶補助等其他津貼補助或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 源,則請一併陳報其期間及金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十、聲請人每月需清償車貸、房貸各若干金額?並請詳細釋明有 何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
十一、預備之更生方案還款計畫為何?如何執行?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