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4年度,11714號
TPDV,104,司促,11714,20150617,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11714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騎拿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世平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漢馬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
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 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
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1/1頁


參考資料
騎拿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漢馬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