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4年度,10908號
TPDV,104,司促,10908,20150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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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10908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天賜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平和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兆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
,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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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天賜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兆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