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4年度,41號
SCDV,104,訴,41,2015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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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41號
原   告 吳秉鈞
被   告 尹衍樑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王綺帆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劉志鵬律師
      喬心怡律師
被   告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法定代理人 徐茂淦
訴訟代理人 陳鈺智
      温勝棠
被   告 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魏嘉憲
訴訟代理人 劉育成
追加被告  吳煜邦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朱美璘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1 日
書記官 王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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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