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量測費用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小字,104年度,611號
KSEV,104,雄小,611,20150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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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雄小字第611號
原   告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法定代理人 李大嵩
訴訟代理人 夏琬晴
被   告 大同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麗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量測費用事件,本院於民國104 年5 月14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萬壹仟陸佰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按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 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定法院之管轄,以起 訴時為準,民事訴訟法第2 條第2 項、第27條分別定有明文 。查本件被告公司所在地於起訴時設於高雄市○○區○○○ 路000 號,嗣於本院審理中雖變更為臺中市○○區○○路○ 段000 號3 樓,有被告之公司變更登記表、公司及分公司基 本資料查詢明細可稽,依前開說明,本院就本件訴訟自有管 轄權。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且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所 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三、按小額訴訟之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 。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 訟法第436 條之23、第436 條第2 項、第255 條第1 項第3 款分別定有明文。本件原告原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 (下同)21,600元,及自民國103 年11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嗣於本院審理時變更聲明為:被 告應給付原告21,600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即103 年11 月29日,見本院卷第19頁送達證書)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 利率5%計算之利息,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核無不 合,應予准許。
四、原告主張:原告前與被告成立承攬契約,為被告至高雄市○ ○區○○○路00○00號、高雄市○○區○○路000 號、臺南 市○○區○○路0000000 號及中華路661 巷2 、2-1 、2-2 號進行基地台電磁波量測之工作,原告已分別於102 年12月 26日、102 年12月27日、103 年5 月7 日完成電磁波量測工 作,並出具量測報告,費用各為7,200 元,合計21,600元,



被告屢經催討迄今仍未支付量測費用。為此,爰依民法第49 0 條第1 項之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 付原告21,600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 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五、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惟其前就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則 以:兩造就本件債務尚有糾葛等語,資為抗辯。六、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原告主張與被告訂立承攬契約,約定由原告至高雄市○○區 ○○○路00○00號、高雄市○○區○○路000 號、臺南市○ ○區○○路0000000 號及中華路661 巷2 、2-1 、2-2 號進 行基地台電磁波量測之工作,原告已分別於102 年12月26日 、102 年12月27日、103 年5 月7 日完成電磁波量測工作, 並出具量測報告,費用各為7,200 元,合計21,600元等情, 業據其提出基地台電磁波量測報告、統一發票各3 份、兩造 電子郵件1 份為證(見本院卷第33至42頁),足認原告主張 為真。至被告雖於督促程序以書狀對於支付命令聲明異議, 然僅載為債務尚有糾葛,未具體說明異議事由,嗣經本院合 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爭執,其空 言否認上情,自無可採。是原告請求被告給付電磁波量測費 用21,600元,洵屬有據,應予准許。從而,本件原告依承攬 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21,600元,及自支付命令送 達翌日即103 年11月29日(見本院卷第19頁送達證書)起至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七、本件係小額程序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 之20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 之19第1 項規定,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時,併確定訴訟費 用額為1,000 元。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9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周佳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24第2 項:對於本判決之上訴,非以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須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與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之上訴理由。(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李梅芬




訴訟費用計算式:
裁判費(新臺幣) 1,000元
合計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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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同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