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89年度,2133號
KSDV,89,訴,2133,20010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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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一三三號
  原   告 卡多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梁東明 律師
  被   告 枏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高雄市○○區○○路一九九號十一樓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鄧國璽 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十二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五庭
~B法   官 林雯娟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十二   日~B法院書記官 黃麗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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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枏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卡多利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多利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利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