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3年度,1348號
TPDV,103,訴,1348,2015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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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348號
原   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法定代理人 張偉顗
訴訟代理人 陳詩文律師
      蔡伊雅律師
上 一 人
複代理人  賴俊維
被   告 高柏能
      高張秀蘭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蔚中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
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四年六
月十六日上午十一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芳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1  日
                書記官 馮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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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