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4年度,777號
KSDV,104,補,777,20150423,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補字第777號
原   告 黃立滿即億信土木包工業
原告與被告銘登營造有限公司間清償債務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
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631,435 元,
應徵第一審裁判費6,94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
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
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3  日
            民事審查庭法 官 李怡諄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3  日
                 書記官 倪金漢

1/1頁


參考資料
銘登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