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債權存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89年度,2758號
TPDV,89,訴,2758,20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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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七五八號
  原   告  乙○○○
  訴訟代理人  柏有為律師
         陳怡玫律師
  被   告  中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段二三五號二樓之一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呂偉誠律師
  複 代理人  曾士哲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十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六   日                 民事第四庭法   官 蔡政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九   日                      書 記 官 官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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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