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3年度,999號
TPDV,103,重訴,999,2015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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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訴字第999號
原   告 廣禾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仇培峯
原   告 廣升商業機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煥達
原   告 廣鴻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于淵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易定芳律師
複代理人  張錦春
被   告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田天明
訴訟代理人 蘇育萱
      王世堃
      陳聖齡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
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1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蕭清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蘇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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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廣鴻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廣禾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廣升商業機器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