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4年度,9159號
TCDV,104,司促,9159,2015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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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9159號
債 權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開源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李雅玲即中一餐盒食品工廠林褀崴
吳秀貞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中一餐盒食品工廠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
   如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資料),若為合夥,併請陳報其現合
   法法定代理人姓名及住居所地址(請提出其具法定代理權
   之釋明資料),如有誤載並應為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朱敏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張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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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