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3年度,590號
TCDV,103,訴,590,2015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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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590號
原   告 楊勝達
訴訟代理人 劉 喜律師
複代理人  陳衍仲律師
被   告 中正名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林傳耿
訴訟代理人 林家進律師
被   告 林傳耿
      洪秋美
      張劉玉葉
      張秋旺
      張 足
      蒲素良
      劉千毓
      戴華菁
      陳建財
      楊金龍
      朱張對
      李美美
      黃姿珮
      黃思琦
上列 當事人間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4 年4 月8 日上午11時45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13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妙俐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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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