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4年度,7084號
PCDV,104,司促,7084,2015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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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4年度司促字第7084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債 務 人 邱玉清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玖拾萬叁仟捌佰玖拾肆元,及
  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
  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邱玉清於民國92年03月13日向債權人借款50,000元
   ,約定自民國92年03月13日起至民國94年03月13日止按月
   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5.88 採機動計付,並約
   定如有停止付款或拒絕承兌或付款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
   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情形,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此有相對人立具同一內容之借據暨約定書交與債權人收
   執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
   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
   國104 年02月25日止累計138,199 元正未給付,其中52,5
   66元為本金;85,549元為利息;84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
   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
   附表所示之利息。
(二)債務人邱玉清於民國92年05月14日向債權人借款30,000元
   ,約定自民國92年05月14日起至民國94年05月14日止按月
   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4.25 採固定計付,並約
   定如有停止付款或拒絕承兌或付款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
   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情形,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此有相對人立具同一內容之借據暨約定書交與債權人收
   執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
   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
   國104 年02月25日止累計76,108元正未給付,其中30,771
   元為本金;45,253元為利息;84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
   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
   表所示之利息。
(三)債務人邱玉清於民國91年09月19日向債權人借款10,000元
   ,約定自民國91年09月19日起至民國94年09月19日止按月
   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20.00 採固定計付,並約
   定如有停止付款或拒絕承兌或付款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
   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情形,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此有相對人立具同一內容之借據暨約定書交與債權人收
   執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
   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
   國104 年02月25日止累計36,915元正未給付,其中10,617
   元為本金;21,227元為利息;5,071 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
   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
   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四)債務人邱玉清向債權人請領信用卡使用,卡號:456319850
   3928148 ,卡別:VISA,依約債務人即得於特約商店記帳
   消費。債務人至民國104 年02月25日止累計652,672 元正
   未給付,其中207,253 元為消費款;441,819 元為循環利
   息;3,600 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
   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4)所示之
   利息。
(五)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
   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
   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相
   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
  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2   日
         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
附表104 年度司促字第7084號利息: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邱玉清  │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5.88%│
│  │52566 │     │2月26日   │      │計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 002│新臺幣│邱玉清  │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4.25%│
│  │30771 │     │2月26日   │      │計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 003│新臺幣│邱玉清  │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20%計 │
│  │10617 │     │2月26日   │      │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 004│新臺幣│邱玉清  │自民國104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20%計 │
│  │207253│     │2月26日   │      │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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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