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保喪葬津貼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行政),簡字,103年度,15號
ILDA,103,簡,15,2015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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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3年度簡字第15號
原   告 何松輝 
被   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代 表 人 羅五湖 
訴訟代理人 何榮祥 
上列當事人間農保喪葬津貼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4年3月17日
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於民國104年4
月8日上午11時於本院第五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行政訴訟庭法官 王耀興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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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