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計畫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3年度,515號
TPBA,103,訴,515,2015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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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515號
原 告 良全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敏聰(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王有民 律師
複代理人  陳朝銘 律師
被 告 經濟部
代 表 人 鄧振中(部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郭豐棱
參 加 人 臺中市政府
代 表 人 林佳龍
訴訟代理人 黃亮鈞
上列當事人間區域計畫法事件,業經本院於104 年1 月22 日辯
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5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胡方新
    法 官 蘇嫊娟
     法 官 李君豪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10  日
                  書記官 樓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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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良全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