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445號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訴訟代理人 周柏成被 告 溫博士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柯浩志被 告 周明怡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筠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6 日 書記官 陳芝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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