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3年度,27156號
TPDV,103,司促,27156,20141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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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7156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慶年
代 理 人 顧兆祥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玖代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中旻、侯德
莉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
,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玖代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
  劉品吟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
  個人記事欄均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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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玖代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