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3年度,39995號
TCDV,103,司促,39995,2014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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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39995號
債 權 人 井盛五金機械有限公司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華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確認兩造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提出釋明;如有誤載,
  併請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10  日
            書記官 楊木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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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井盛五金機械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