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29號
聲 請 人 葉俊賢
代 理 人 黃慧敏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權人會議可決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聲請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受如附件二所示之生活限制。
理 由
一、按法院得將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 通知債權人,命債權人於法院所定期間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 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 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過半數,且其所代表之 債權額,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二分之一時, 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觀諸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60條第2項、第3項規定自明。更生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 認可與否之裁定;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 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 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2條第1項、 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以102年度消債更字第293 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1份在卷可參。而其 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亦經本院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 例(下稱本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於103年10月9日發函與 全體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請其於文到10日內確答是否 同意債務人所提之更生方案,除債權人滙豐(台灣)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不同意 (其債權總額為1,596,891元,約占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債 權額之46.806%)外,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行銷股份 有限公司、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均經本院於103 年10月20至21日間合法送達,然前開債權人均逾期未表示意 見,依本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視為同意,故依本法第60條第2 項規定,本件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有本院函文、 送達證書、債權表及債權人之陳報狀等在卷足憑。三、經查,債務人提出其所經營之鼎真鑫企業社於103年8月及9 月份對第三人開立之發票,扣除成本及五金工具後以發票金 額百分之15作為淨利,此有明細單據資料在卷可查。
四、不同意更生方案之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 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附件一:更生債務人葉俊賢之更生方案(第1點至第7點)1.清償總金額:新臺幣(下同)1,008,000元。2.總清償比例:29.54﹪
3.清償方法:自收到認可裁定確定證明書起之次月起,以1個月 為1期,共清償6年72期,每期每期清償14,000元。債務人應於 每月10日,將每期應償金額,以匯款方式匯予債權人,匯款費 用由債務人負擔。惟債權人為金融機構之部分,將統一匯入最 大債權金融機構,由其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作業。(消費 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7條第2項規定參照)
4.各債權人之每期受償金額,係以債權表所示之債權比例計算後 ,再四捨五入取整數計算。若各期受償金額加總後產生些微誤 差,請債權人各自於72期時相互協調調整。
5.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各債權人詢問還款方式, 並依期履行,債權人亦有主動通知債務人繳款方式之義務。6.更生方案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後,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履行者 ,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債權 人聲請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時,法院並得依債務人之聲請裁定 開始清算程序。(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4條第1項本文、第2 項規定參照)
7.更生方案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附件二:更生債務人之生活限制
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
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
三、除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及緊急事件者外,不得搭乘高 鐵及航空器。
四、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五、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六、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
附件三:債權人每期分配金額
一、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442,575元
每期還款金額:1,816元
二、債權人: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510,658元
每期還款金額:2,096元
三、債權人: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184,352元
每期還款金額:756元
四、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155,286元
每期還款金額:637元
五、債權人: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312,643元
每期還款金額:1,283元
六、債權人: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607,436元
每期還款金額:2,493元
七、債權人:新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139,902元
每期還款金額:574元
八、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471,921元
每期還款金額:1,937元
九、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369,752元
每期還款金額:1,517元
十、債權人: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金額:217,186元
每期還款金額:8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