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3年度,688號
CHDV,103,訴,688,20141231,1

1/1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688號
原   告 許慶助
訴訟代理人 許龍環
訴訟代理人 劉嘉堯律師
複代理人  楊讀義
被   告 賴泳暢
被   告 尚欣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爐贊
訴訟代理人 簡世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三日上午九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施坤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5 日
書記官 黃鏽金

1/1頁


參考資料
尚欣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