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簡字第1214號
第1716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莊季謙
上列被告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
決處刑(103年度偵字第4505號、5010號、5154號),及追加起
訴(103年度撤緩偵字第148號、第149號),因被告就追加起訴
部分自白犯罪,本院合議庭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原案號:10
3年度易字第932號),爰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改依簡易程序審理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莊季謙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莊季謙係黃千芝之配偶(嗣於民國103年9月17日 經法院和解離婚)、莊蕎安之父,分別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3條第1款、第3款規定之家庭成員關係。莊季謙前經本院 於102年12月6日,以102年度家護字第817號民事通常保護令 ,裁定禁止莊季謙對黃千芝、莊蕎安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 侵害之行為,並不得對黃千芝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等 行為,保護令有效期間為1年。詎莊季謙明知上開保護令之 內容,於保護令有效期間內,仍分別為下列犯行: ㈠基於違反上開保護令之犯意,於附表一所示時間,在彰化縣 鹿港鎮○○路0段000巷000號住處,以其持用之門號 000000000 0號之行動電話,接續傳送如附表一所示之簡訊 至黃千芝所持用之行動電話,以此方式騷擾黃千芝,而違反 前揭民事通常保護令。
㈡另基於違反上開保護令及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於附表二、 三所示時間,在上址,以上開門號之行動電話或00-0000000 號市內電話,接續撥打電話至黃千芝或莊蕎安所持用之行動 電話,以此方式騷擾黃千芝,並以如附表三所示留言恫嚇莊 蕎安,使莊蕎安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生命、身體,而以此 方式對莊蕎安為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而違反前揭民事通常 保護令。
二、證據部分:
㈠被告莊季謙於警詢、偵查及本院審理中之自白。 ㈡證人即被害人黃千芝於警詢及偵訊中之證述、證人即被害人 莊蕎安於警詢時之證述。
㈢本院102年度家護字第817號民事通常保護令影本1件、彰化 縣警察局鹿港分局保護令執行紀錄表影本1件、家庭暴力事 件通報表4件、行動電話簡訊及通話記錄翻拍照片40張、電 話語音訊息譯文1份、被害人莊蕎安行動電話語音留言光碟1 片、被告之個人戶籍資料(完整姓名)查詢結果1件、被害人 黃千芝及莊蕎安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件。
三、論罪科刑之法律適用:
㈠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謂精神上不法侵害,包括以謾罵、吼叫、 侮辱、諷刺、恫嚇、威脅之言詞語調脅迫、恐嚇被害人之言 語虐待;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或其他足以引起人 精神痛苦之精神虐待及性虐待等行為,詳言之,若某行為已 足以引發行為對象心理痛苦畏懼之情緒,應即該當精神上不 法侵害之行為,且因家庭暴力行為多有長期性、習慣性、隱 密性、連續性之特徵,家庭成員間關係密切親近,對於彼此 生活、個性、喜惡之瞭解為人際網路中最深刻者,於判斷某 一行為是否構成精神上不法侵害時,除參酌社會上一般客觀 標準外,更應將被害人主觀上是否因加害人行為產生痛苦恐 懼或不安之感受納入考量。至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 定之騷擾,係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 動作或製造使人生畏怖之行為,使他人因而產生不快不安之 感受,與前述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肇致相對人心理恐懼痛苦 ,在程度上有所區分。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第2款 係依被告之行為對被害人造成影響之輕重而為不同規範,若 被告所為已使被害人生理或心理上感到痛苦畏懼,即可謂係 對被害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家庭暴力行為,反之 若尚未達此程度,僅使被害人產生生理、心理上之不快不安 ,則僅為騷擾定義之規範範疇。是故若被告所為,顯已超出 使被害人生理、心理感到不安不快之程度,而造成被害人生 理、心理上的痛苦,係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規 定,自無庸再論以同條第2款規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 院9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9號研討結果參照)。經查 ,被告與被害人黃千芝當時係夫妻關係、與被害人莊蕎安係 父女關係,分別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1款、第3款規定 之家庭成員。又被告如犯罪事實㈠所示之簡訊內容係不斷要 求與被害人黃千芝復合,應已使被害人黃千芝產生不快不安 ,而屬騷擾行為。如犯罪事實㈡所為,被告於被害人莊蕎安 所持有行動電話門號留下語音留言,核其留言內容,不斷提 及「撞死」、「潑硫酸」等語,顯已造成被害人莊蕎安心理 壓力及恐懼,而已超出使被害人莊蕎安心理感到不安不快之 程度,揆諸前揭說明,被告此部分行為屬對被害人莊蕎安精
神上不法侵害之家庭暴力行為;另被告對被害人黃千芝如附 表二所為,應尚未達造成被害人黃千芝心理壓力及恐懼之程 度,而僅屬騷擾行為。
㈡核被告犯罪事實㈠所為,係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2款 之違反保護令罪。犯罪事實㈡所為,係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1條第1款、第2款之違反保護令罪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 安全罪。
㈢被告如犯罪事實㈠所示犯行,原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以103年度偵字第2183號緩起訴處分,嗣被告因再犯 如犯罪事實㈡所示行為而經檢察官撤銷緩起訴等節,此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件為證,是被告先後為如犯罪 事實㈠、㈡所示犯行,可認係基於不同犯意而為。而被告如 犯罪事實㈠所示傳送簡訊行為,係於相近期間內所為,手法 相同、簡訊內容相類,且係違反同一份保護令而侵害同一法 益,獨立性極為薄弱,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 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屬接續犯。 同理,被告如犯罪事實㈡所為,雖係分別撥打電話予被害人 黃千芝、莊蕎安,惟其犯罪期間重疊,其撥打電話、傳送簡 訊、語音留言等手法類似,其簡訊、語音留言內容彼此相關 聯,且係違反同一份保護令而侵害同一法益,是各行為獨立 性極為薄弱,亦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而屬接續犯。 起訴書認被告如犯罪事實㈡所為分別就如附表二、三所示犯 行各成立一罪,而應論以數罪云云,容有未洽,併此敘明。 ㈣被告如犯罪事實㈡所為,雖同時違反上開保護令裁定之2款 規定,然法院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核發通常 保護令者,該保護令內之數款規定,僅為違反保護令行為之 不同態樣,是其於同時基於同一犯意所為違反保護令之行為 ,縱違反數款不同之規定,仍屬單純一罪,而應論以違反保 護令一罪。
㈤被告如犯罪事實㈡所為,係以一行為,分別觸犯違反保護令 罪、恐嚇危害安全罪,為想像競合,應從較重之違反保護令 罪處斷。
㈥被告所犯上開二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 ㈦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理性處理家庭問題 ,漠視法院所核發之保護令裁定,蔑視司法威信,違反保護 令內容,造成被害人等心理受創,所為實有不該;且如犯罪 事實㈠所示犯行,原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嗣經撤銷),已 如前述,被告竟於緩起訴期間再犯如犯罪事實㈡所示之罪, 顯見其未能悔改並記取教訓;惟念及其於犯後尚知坦承犯行 ;兼衡其患有適應障礙、精神官能性憂鬱症(見卷附彰化基
督教醫療財團法人鹿東基督教醫院診斷書)等一切情狀,乃 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各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暨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3項、第454條 第1項,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第2款,刑法第11條 前段、第305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 刑如主文所示。
五、如不服本判決,且有前述得提起上訴之情形,應於判決送達 後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告訴人或被 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 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須附繕本)。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5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張琇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5 日
書記官 林怡吟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
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1項、第16條第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 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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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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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年1月19日上│簡訊1則: │
│ │午8時45分 │老婆夠了吧回家好不好,不要在折磨摧殘這│
│ │ │個家了,求求妳,我在想妳擔心妳想儘辦法│
│ │ │挽救這個家,為何妳卻一再的傷害,難道真│
│ │ │的一絲憐憫之心多沒,不為我倆也為這個家│
│ │ │設想好嗎?非要搞到妻離子散支離破碎嗎?│
│ │ │傷害到的是祇有我嗎?是全家人呢、多是我│
│ │ │的錯原諒我回家吧妳要什麼我多答應祇要妳│
│ │ │回來祇要家圓滿我多接受,再搞下去真的會│
│ │ │毀掉妳清醒過來好不好 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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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3年1月27日晚│簡訊1則: │
│ │間10時35分 │我可以沒錢沒勢就是不能沒有妳,什麼都可│
│ │ │以不在乎就是不能不在乎妳,然而女人呢?│
│ │ │一輩子最重要的就是跟心愛的人長廂斯守,│
│ │ │何時妳愛的人如此恐怖,真的如此恐怖嗎?│
│ │ │到底恐怖的是誰?一刀一刀的刺毫不留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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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3年2月2日下 │照片內之文字:老公,我愛你我要你陪在我│
│ │午5時52分照片1│身邊直到永遠呀!你知否?你知否?我多麼│
│ │張 │需要你,可你怎能就此躺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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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03年2月2日晚 │簡訊1則:「我愛妳」 │
│ │間10時37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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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3年2月2日晚 │簡訊1則:「我愛妳」 │
│ │間10時3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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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03年2月3日凌 │簡訊3則,內容均為:「我愛妳」 │
│ │晨4時4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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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除註記為「以市話撥打」者係以市內電話撥打外,其餘均以│
│行動電話撥打或傳送簡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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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方式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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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年3月11日晚│撥打電話1次 │
│ │間9時11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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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3年3月16日凌│撥打電話1次 │
│ │晨1時46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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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3年3月16日凌│撥打電話2次 │
│ │晨2時10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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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03年3月20日晚│撥打電話2次 │
│ │間7時54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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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3年3月31日晚│撥打電話1次(起訴書誤載為3次) │
│ │間11時45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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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03年3月31日晚│撥打電話1次(起訴書誤載為2次) │
│ │間11時58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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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03年4月1日凌 │撥打電話1次(起訴書誤載為2次) │
│ │晨0時34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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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03年4月1日凌 │撥打電話1次(起訴書誤載為2次) │
│ │晨0時46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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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03年4月1日凌 │撥打電話1次(起訴書誤載為2次) │
│ │晨0時54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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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03年4月1日凌 │撥打電話1次(起訴書誤載為2次)(註:以│
│ │晨0時57分許 │市話撥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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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103年4月1日凌 │撥打電話1次(起訴書誤載為2次) │
│ │晨0時58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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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03年4月1日凌 │撥打電話2次(起訴書誤載為4次) │
│ │晨0時59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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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03年4月1日凌 │撥打電話2次(起訴書誤載為4次) │
│ │晨1時1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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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103年4月1日凌 │撥打電話2次(起訴書誤載為4次)(註:以│
│ │晨1時3分許 │市話撥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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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03年4月1日凌 │撥打電話2次(起訴書誤載為4次)(註:以│
│ │晨1時4分許 │市話撥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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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103年4月13日晚│撥打電話1次 │
│ │間10時34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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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103年4月14日凌│簡訊1通(內容不詳) │
│ │晨0時16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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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103年4月14日凌│撥打電話2次 │
│ │晨1時31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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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103年4月14日上│簡訊1通(內容不詳) │
│ │午9時24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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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103年4月15日凌│撥打電話3次 │
│ │晨3時21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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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03年4月15日上│簡訊1通(內容不詳) │
│ │午9時42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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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103年4月16日晚│撥打電話2次 │
│ │間11時29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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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103年4月16日晚│簡訊1則: │
│ │間11時47分許 │還不夠嗎?妻離子散250萬了被偷光被妳們 │
│ │ │搞光保險退光親朋好友跑光一無所有這就是│
│ │ │妳要的幸福快樂這就是我拼一輩子毫不保留│
│ │ │對妳們付出的下場妳快樂了吧我摯愛的老婆│
│ │ │繼續告吧我身上還有6700圓欠兄弟2萬欠農 │
│ │ │會250萬妳高興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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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103年4月20日晚│簡訊5則: │
│ │間10時10分許 │⒈媽媽也住院了妳爽了吧 │
│ │ │⒉想不到毀掉我一生心血的人竟是我一生的│
│ │ │ 最愛…… │
│ │ │⒊妳真的快樂嗎真的幸福嗎真的不後悔嗎妳│
│ │ │ 知道我還在癡癡的在等妳回家嗎(2則) │
│ │ │⒋發生就發生了就是要面對妳真的要選擇逃│
│ │ │ 離不跟我共同扶持解決嗎要讓我自生自滅│
│ │ │ 全家一無所有活在痛苦的煉獄中嗎這是妳│
│ │ │ 要的嗎如果是那我祇能說女人要是變心真│
│ │ │ 的太恐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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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103年4月24日 │簡訊3則: │
│ │ │⒈鹿港分局來電了我準備好了祇要妳快樂就│
│ │ │ 好感謝妳陪我30年2姐她們應該會好好照 │
│ │ │ 顧妳其她給律師去處理我會在牢裏等出獄│
│ │ │ 總有一天會出獄土地房子我也處理好了感│
│ │ │ 謝妳讓我祖產敗光妻離子散一無所有我會│
│ │ │ 等妳一輩子同生共死永不分離愛妳的老公│
│ │ │⒉為什麼為什麼一定要我死當我還在奢求妳│
│ │ │ 的諒解努力在改變悔悟等待妳卻毫不留情│
│ │ │ 妳到底中了什麼邪30年的愛到底在那妳的│
│ │ │ 更年期我的中年危機為什麼不能用溝通一│
│ │ │ 定要如此互相殘殺折磨全家到底妳得到什│
│ │ │ 麼 │
│ │ │⒊逼死自己逼死全家妳真的快樂嗎?反正已│
│ │ │ 經一無所有了妳快樂幸福就好可憐的是我│
│ │ │ 那些孩子們一無所有無法安心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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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103年4月25日7 │簡訊7則: │
│ │時58分許 │⒈逼死自己逼死全家妳真的快樂嗎?反正已│
│ │ │ 經一無所有了妳快樂幸福就好可憐的是我│
│ │ │ 那些孩子們一無所有無法安心畢業 │
│ │ │⒉能否讓我求妳一次讓這個家恢復圓滿撤銷│
│ │ │ 一切回家就算我被關祖產賣光我也會安排│
│ │ │ 好給妳們快樂幸福的日子難道妳對性的需│
│ │ │ 求真那麼重要嗎 │
│ │ │⒊順便跟2姐還有妳的兄弟姐們道謝感謝她 │
│ │ │ 們讓我們的家支離破碎一無所有老天在看│
│ │ │ 會有報應的 │
│ │ │⒋我會好好活下去等妳一輩子 │
│ │ │⒌忘了告訴妳本來240萬貸款現在350萬了妳│
│ │ │ 爽了吧 │
│ │ │⒍身上還有1280圓妳要嗎 │
│ │ │⒎三餐現在還有吳郭魚可以吃不會餓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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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103年4月25日7 │簡訊5則: │
│ │時59許 │⒈吃飽閒閒等作筆錄等被關等出獄 │
│ │ │⒉最重要的是等著妳 │
│ │ │⒊到底妳什麼時候才能清醒 │
│ │ │⒋不管妳對我如何的傷害我多會等待妳 │
│ │ │⒌晚安了希望妳跟我一樣每晚多夢見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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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103年5月5日晚 │簡訊3則: │
│ │間9時54分許 │⒈妳要保佑房屋鑒價超過300萬我會被關一 │
│ │ │ 輩子我看妳們能得到什麼祝福妳們希望妳│
│ │ │ 們真能一輩子快樂幸福我的遺囑立好了一│
│ │ │ 切財產給莊翔勻也給妳們全家保易外險受│
│ │ │ 益人也是他中華西路每天爬三樓還有員大│
│ │ │ 路一段16號再搬家阿一個家因為妳們的神│
│ │ │ 經病搞成這樣再搞阿我會等這看妳們能得│
│ │ │ 到什麼是我疚由自取沒利用價值了妳子女│
│ │ │ 長大了有依靠了幸福了讓我一無所有絕子│
│ │ │ 絕孫妳高興了再去告吧等妳哦 │
│ │ │⒉應該很爽才對美國人的懶較比較大全村都│
│ │ │ 知道我的老婆跟美國人跑了現在努力在爭│
│ │ │ 財產好讓他人財兩得甚至想逼死我害死我│
│ │ │ 得到我的一切妳們慢慢等吧 │
│ │ │⒊祝福妳找到有錢人大懶讓妳爽一輩子瘋能│
│ │ │ 瘋到這樣子恭喜幹這就是我的一生這就是│
│ │ │ 妻兒子女這就是我疚由自取委曲妳們呢現│
│ │ │ 在很爽吧這是妳們記劃一輩子的報酬吧記│
│ │ │ 得喜帖要寄給我哦先恭喜妳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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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103年5月5日晚 │簡訊3則: │
│ │間11時24分許 │⒈喬安語音信箱滿了換妳了我要看妳們能關│
│ │ │ 我多久看妳們躲到那看妳們多幸福搞了一│
│ │ │ 輩子搞成這樣很爽吧離婚後就可以到處給│
│ │ │ 人幹了恭喜我會天天傳我看妳得到多少錢│
│ │ │ 我看妳多爽我看妳能關我多久妳們天天多│
│ │ │ 有証據一個月10萬借50萬搞到現在妳們爽│
│ │ │ 了吧這就是妳這個瘋子要的要瘋大家瘋我│
│ │ │ 看妳能瘋到多爽能得到什麼好好的一個家│
│ │ │ 搞成這樣妳好可憐哦妳們多沒錯都是我的│
│ │ │ 錯祝福妳們幸福快樂呢不敢出門上班呢每│
│ │ │ 天爬三樓不累嗎員大路一段16號中華西路│
│ │ │ 4號3樓 │
│ │ │⒉忘了寫幾巷弄是不是又要搬家了姣兔要有│
│ │ │ 三窟才對阿 │
│ │ │⒊祇能佩服妳幫我生養了四個畜生感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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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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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語音留言內容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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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年4月13日晚│這是證據,這是威脅,這是恐嚇,喔,殘障│
│ │間11時7分許 │卡騙過去了,錢騙光了,喔,阿趕快要離婚│
│ │ │,要三百萬,吼,阿恁北(臺語)咧等你喔│
│ │ │,大家試試看,喔,這是我一輩子的薪水交│
│ │ │給你們,賣田再賣房子,保險金都給你媽媽│
│ │ │,所有的一切都給你們的代價,喔,我是你│
│ │ │們的噩夢,我們是、我是你們的包袱,喔我│
│ │ │是你們的累贅,恭喜你們,你們成功了,走│
│ │ │著瞧,大家走著瞧,喔,求你再去告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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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3年4月13日晚│叫你們沒本事告我,喔,有本事關我一輩子│
│ │間11時8分許 │,喔,只要我出來,我一定會開車撞死你媽│
│ │ │媽,潑硫酸潑死你媽媽,喔,要同生共死嘛│
│ │ │,她恐,讓她恐懼一輩子、折磨一輩子,這│
│ │ │叫威脅,這叫恐嚇,我一定會跟他同生共死│
│ │ │、絕對讓他死,這就是我,莊季謙,一定會│
│ │ │開車撞死你媽媽,黃千芝,潑你媽媽硫酸,│
│ │ │黃千芝,莊季謙要做的事,有本事判我死刑│
│ │ │,有本事關我一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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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3年4月13日晚│你這邊也有,涴茜那邊也有,哼,只要我活│
│ │間11時21分許 │著的一天,你媽媽就要恐懼一天,我活著一│
│ │ │輩子,你媽媽就要恐懼一輩子,喔,這就是│
│ │ │我的目的,有辦法關死我,槍斃我,告死我│
│ │ │,笑你們沒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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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03年4月14日凌│我現在吼,很奇怪捏,就只想吼幹掉你們,│
│ │晨0時23分許 │撞死你們,潑你們硫酸捏,你在鹿港國中嘛│
│ │ │,一個在建國科技大學嘛,一個在中華醫事│
│ │ │嘛,一個在中山嘛,還有你媽媽嘛,我好想│
│ │ │撞死你們,潑你們硫酸,全家死光,絕子絕│
│ │ │孫捏,拜託你們趕快去告我家暴好不好,有│
│ │ │本事告死我,槍斃我啦,不然你們一輩子總│
│ │ │有一天會死在我的手上啦,這真的是威脅,│
│ │ │這真的是恐嚇,我一定會付諸行動,一定會│
│ │ │讓我自己絕子絕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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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3年4月14日凌│四月二十四號開庭,喔,我也會跟法官說,│
│ │晨0時27分許 │我整個,這輩子活著的想法,只是要怎麼害│
│ │ │死,怎麼撞死,怎麼潑我潑硫酸,怎麼想辦│
│ │ │法讓我絕子絕孫,全家死光,這是我一生活│
│ │ │著唯一的目的。喔,只要我活著的一天,你│
│ │ │們就要恐懼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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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03年4月14日凌│我不是只有威脅恐嚇你們捏,連大崙仔阿嬤│
│ │晨0時31分許 │,大崙仔舅舅、阿姨他們,我每一個人都恐│
│ │ │嚇他們,我每一天都在想著怎麼殺死黃千芝│
│ │ │,怎麼幹掉黃千芝,怎麼幹掉我的子女,怎│
│ │ │麼撞死我的子女,怎麼撞死黃千芝,怎麼潑│
│ │ │硫酸他,怎麼殺死他,所有大崙仔所有的親│
│ │ │戚,我都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刻,每一分│
│ │ │鐘,都在想著怎麼樣殺死全家,讓我自己絕│
│ │ │子絕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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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03年4月14日凌│我絕對有錢,請徵信社調查你媽媽住在哪裡│
│ │晨0時45分許 │,我絕對有本事讓你們全家活在恐懼當中,│
│ │ │什麼時候會死,什麼時候會毀容,什麼時候│
│ │ │會發生意外,這都是在我的掌控之中,除非│
│ │ │我死,拜託你們,有本事讓我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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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03年4月14日凌│美國人耶!美國人耶!美國懶覺(臺語)欸│
│ │晨1時35分許 │,晚上幹老母,早上幹老母,晚上幹女兒,│
│ │ │對!大小通吃捏!很爽喔!綠卡捏!幸福齁│
│ │ │!快樂齁!快去告我,這叫做威脅恐嚇,告│
│ │ │得死最好把我槍斃,不然林北(臺語)絕對│
│ │ │一輩子賈慶沒(臺語)等你!等著打死你、│
│ │ │撞死你、對你們潑硫酸,這輩子就是活在這│
│ │ │個世間的目的就是要讓你們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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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03年4月15日凌│垃圾(臺語)!垃圾(國語)!一點二十分│
│ │晨1時21分許 │了,要斷絕就斷絕關係啊~無所謂啊~從今│
│ │ │以後不認識一個叫做莊蕎安的,喔,阿欠你│
│ │ │們的都還清了,喔阿笑你們沒本事告我,笑│
│ │ │你們沒本事關我,喔,一輩子你們要活在恐│
│ │ │懼當中,只要我活著的一天,你們每一天都│
│ │ │有危險,趕快去告我,涴茜我也斷絕關係了│
│ │ │,你我也斷絕關係了,雅筑我也斷絕關係了│
│ │ │,你媽媽黃千芝我也斷絕關係了,我一輩子│
│ │ │活著只是要想殺死你們、幹掉你們、潑你們│
│ │ │硫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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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03年4月15日凌│你們放心,絕對證據確、充足,每一天我都│
│ │晨1時30分許 │會傳,給你們留語音信箱,我唯一的目的,│
│ │ │活在這個世上的目的,就是想盡辦法要殺死│
│ │ │那個美國人,要潑你媽媽硫酸,要開車撞死│
│ │ │你莊蕎安、莊雅筑、莊荃貿、莊涴茜,然後│
│ │ │自殺,然後全家死光光絕子絕孫,這就是我│
│ │ │唯一活在這個世界上的目的,有本事槍斃我│
│ │ │、有本事關我一輩子,只要我活著的一分一│
│ │ │秒,你們就要恐懼一分一秒,鹿港國中嘛,│
│ │ │建國科技大學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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