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3年度,44號
CYDV,103,消債更,44,20141211,1

1/1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消債更字第44號
聲 請 人 莊文章
代 理 人 方木瑛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 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6條 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 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人 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或 清算之聲請,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中如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11 日
書 記 官 許錦清
附表:
一、預納郵務送達費 4,440元(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以每 人10份,每份34元計算,並扣除已繳納之聲請費一千元。計 算式:16人×10份×34元-1,000元=4,440)。又本件郵務 送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 ,則退還予聲請人,併此敘明。
二、債權人清冊部分:
㈠聲請人聲請狀所附「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 信用報告 -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中並無 債權人安泰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聯邦銀行,是請說明 上開3家銀行債權是否仍然存在或已清償完畢?並請一併提 出相關債權證明資料。若已清償完畢,則請更正債權人清冊 。
㈡另請說明聲請人所積欠之民間債權人究為高佃企業有限公司



?還是蔡哲勇?並請一併提出相關債權證明資料 ㈢請說明除所提債權人清冊上列舉之債權人外,是否已無其他 債權人?如為否定,請提出完整之債權人清冊。並請提出完 整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 -債 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
三、請陳報聲請人目前工作為何?每月收入若干(包含薪資、各 種獎金、補助金等)?並提出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 資料清單,及103年度1月迄今之薪資或收入證明(如提出薪 資儲領帳戶存摺之影本,請提出本年度交易資料,需檢附存 摺封面及存摺內頁,內頁並應標示薪資部分;如由雇主出具 薪資證明,請載明雇用期間、每月實際領得薪資數額及年終 獎金數額);倘確係無法提出前開事項之證明文件,則請併 予說明其緣由及陳報每月收入額之計算依據。若目前為失業 ,請說明失業之原因為何?是否有申請失業給付?金額為若 干?
四、請提出聲請人之最新國稅局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如有土地房 屋、股票、存款、汽機車及其他投資等,則請一併提出地政 登記謄本、各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行車 執照影本及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資料)。
五、請陳報聲請人有無投保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父母、子 女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 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址、各保險契 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 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他相關文件。如有以該 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 金額等證明文件。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六、請陳報聲請人是否有領取失業給付、老農年金、老年給付、 殘障給付、中低收入戶補助及其他政府相關津貼補助,或受 人扶養,或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源?若有,則請一併陳 報其期間及金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
七、請說明聲請人配偶無法正常工作原因?並請提出相關證明資 料。
八、必要支出部分:
㈠請說明聲請人目前與何人同住?同住之人有無共同分擔房租 費用?並請提出聲請人現租房屋之租賃契約及相關支付租金 證明(若為現金交付,請提出房東租金收據;如是其他方式 ,提出相關證明)。
㈡請說明聲請人每月機車加油金額若干?並請提出每月加油費 用之統一發票及每年強制險、燃料稅之繳費證明。 ㈢請說明聲請人因病需固定回診治療之必要性,並提出醫療費



之收據。
㈣請說明每月勞保費、健保費之金額各為若干?健保費用部分 ,是否包含眷屬之健保費?若有,請說明係何人及費用若干 ?並請一併提出勞、健保費等費用之收據。
㈢請說明聲請人目前每月水、電、瓦斯費金額若干?有無與共 同生活之人共同分攤?並請一併提出水、電、瓦斯費等費用 之證明文件。
㈣請說明上網必要性為何?並請一併提出網路費用之證明文件 。
㈤另請一併提出機車修理費用之收據。
九、扶養費用部分:
㈠請提出受扶養人莊○瑄之最新戶籍謄本、 102年度國稅局綜 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最新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如有土地房屋、股票、存款、汽機車、商業保險及其他投資 等,則請一併提出地政登記謄本、各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 存摺)完整影本、行車執照影本、保險契約影本及其他相關 之證明文件資料)。
㈡另莊○瑄如有領取兒童少年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殘 障給付等其他津貼補助或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源,則請 一併陳報其期間及金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 ㈢請說明莊○瑄每月扶養費11,000元之依據為何?該費用是否 已與莊○瑄之母親共同分擔?
十、請說明聲請人在本院前置調解程序調解不成立原因?另一併 釋明有何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十一、預備之更生方案還款計畫為何?如何執行?

1/1頁


參考資料
高佃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佃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