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代位分割遺產
彰化簡易庭(民事),彰簡字,103年度,379號
CHEV,103,彰簡,379,2014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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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3年度彰簡字第379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柯艾玉
      鄭資華
      何書喬
被   告 王榮華
法定代理人 王玉明
被   告 王炳煌
      王炳榮
      詹王月雲
      王耀廷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王炯富
被   告 王英宗
      王耀暉
      王耀全
      王淑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3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陳弘仁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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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