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重上字,102年度,819號
TPHV,102,重上,819,20141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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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上字第819號
上 訴 人 華人衛星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志隆
訴訟代理人 陳筱屏律師
被 上訴人 邵勝紅
      邱月霜
      張麗虹
      張文聰
      陳煥鵬
      卓劉寶玉
      童芳中
      李金瀚(原名李金翰)
      曹怡中
被 上訴人 捷恩寬頻事業有限公司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賴瑞恩
      李秉濂(原名李重佑)
      高嘉揚
      邵勝路
      沈玉蓮
      王慶龍
      邱美春
上17人共同 葉忠雄律師
訴訟代理人
被 上訴人 唐嚴明
      藍銘洋
      許玲華
      周介民
      余重益
      龎有情
      余松泓
上列當事人間本院102 年度重上字第819 號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
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第二十二庭
              法 官 王本源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林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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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人衛星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捷恩寬頻事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