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3年度,16號
MLDV,103,訴,16,20141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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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6號
原   告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榮周
訴訟代理人 賴泉忠
      李宗益
被   告 楊文通
訴訟代理人 林婉昀律師
被   告 國鼎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清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被告於言詞辯論終
結後具狀請求本院再開辯論,本院認有必要再開言詞辯論,爰再
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大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佳靜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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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鼎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