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勞訴字,105年度,37號
SLDV,105,勞訴,37,2017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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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勞訴字第37號
原   告 傅芍強 
訴訟代理人 詹豐吉律師
複代理人  曾冠潤律師
被   告 億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憲道 
訴訟代理人 王中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事件,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
,本院認有必要再開言詞辯論,爰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4  日
         民事勞工法庭法 官 林大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4  日
               書記官 葉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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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億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