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10281號
債 權 人 亞太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正峰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蓁窈窕美學館、彭琦崴等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蓁窈窕美學館之最新營業登記資料(以釋明是否
為獨資或合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呂美燕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