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小字,90年度,3號
TCEV,90,中小,3,20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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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台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中小字第三號
  原   告 世緯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乙○○
  送達代收人 丁○○
  被   告 薪寶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肆萬貳仟柒佰壹拾玖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陸佰參拾參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爭執事項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起訴主張執有被告薪寶企業有限公司所簽發發票日為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日  、以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台中分行為付款人、票面金額新台幣(下同)肆萬貳仟柒   佰壹拾玖元、票號A0000000號支票一紙,詎於八十九年九月十一日向  付款人為付款之提示竟未獲支付,爰依票據關係,請求判決如主文所示。二、原告主張上揭票款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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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世緯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薪寶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