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中簡字第1995號
原 告 惠全護理之家
法定代理人 謝婷如
訴訟代理人 王家諭
被 告 律證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承佑
被 告 項國鋒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2月3日上午9時50分在本簡易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黃家慧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0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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