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分割遺產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簡字,103年度,1879號
KSEV,103,雄簡,1879,20141008,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雄簡字第1879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高義欽
被   告 翁美慧
      翁嘉慶
      翁美娟
      翁財利
      翁家豐
      翁家添
      翁彩雲
      翁彩鳳
      翁彩珠
上列當事人間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日下午二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8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翁熒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8 日
書 記 官 卓榮杰

1/1頁


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