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土地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3年度,267號
TNDV,103,訴,267,2014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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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67號
原   告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昭義
訴訟代理人 ꆼ嘉益律師
被   告 陳建群
      侯文主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智先
訴訟代理人 謝昀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土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參和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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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