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3年度,312號
TNDV,103,司拍,312,2014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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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拍字第312號
聲 請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慶年
非訟代理人 吳德音
相 對 人 亞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偉婷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地上權及建物,准予拍賣。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地上權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民法第882條定有明文。次 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同法第873條亦規定甚 明。此規定,依同法第881條之17、第883條規定,於最高限 額抵押權及以地上權設定之抵押權,均準用之。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①地上權 ②建物,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分別設定新臺幣(下同) ①2,871,491元②44,2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 間均自民國95年8月7日起至114年2月23日止,債務清償期依 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嗣相對人於① 95年8月18日②102年12月19日③103年3月20日④103年3月20 日邀同第三人廖偉婷廖勇即大木勇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 人借款①30,000,000元②5,000,000元③2,500,000元④7,50 0,000,借款期限至①110年8月18日②103年6月19日③103年 9月19日④103年9月19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 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 詎相對人於103年3月18日後即有未依約繳納前述借款本息之 情形,現仍欠本金共31,212,668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 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借據、撥款申 請書兼借款憑證等件影本及放款客戶授信明細查詢單、不動 產登記謄本等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業經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及第三人廖偉婷廖勇即大木勇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 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前述第三人於收受該通知後 ,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則具狀 陳稱債權金額有誤,請本院查明云云。惟抵押權人聲請法院 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屬非訟事件,採形式審查,本件聲請 人就已依法登記之抵押權,既已提出借據、撥款申請書兼借



款憑證等件影本及放款客戶授信明細查詢單證明債權存在且 已屆清償期,本件聲請即應予准許。至於抵押債權實體上之 存否及數額,並非此程序可得審究,相對人如對前述事項有 所爭執,應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併予敘明。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23 日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動態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 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 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 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動態記事 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怡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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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地上權): 103年度司拍字第3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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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 定 地 上 權 之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利│
│編號├───┬────┬───┬──┤ ├────┤ │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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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臺南市│安南區 │科工段│406 │建│5673.09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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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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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03年度司拍字第3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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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權│
│ │建│ │ │ ├─┬─┬─┬─┬─┬─┬─┬─┤ │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四│屋│門│合│面│利│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頂│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突│ │ │ │範│
│ │號│ │ │ │ │ │ │ │出│ │ │單│ │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物│廊│計│位│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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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42│臺南市安南區│臺南市安│4層樓房 │92│90│87│87│87│24│36│平│全│
│ │1 │科技五路71號│南區科工│鋼筋混凝│9.│8.│3.│3.│.3│.8│96│方│ │
│ │ │ │段406地 │土造 │43│24│44│44│4 │0 │.6│公│ │
│ │ │ │號 │ │ │ │ │ │ │ │9 │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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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亞鈿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