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侵害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3年度,226號
TPDV,103,訴,226,2014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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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26號
原   告 楊衍弘
      白添泉
兼訴訟代理人王基旭
被   告 康玲惠
訴訟代理人 蔡文彬律師
複 代理 人 尤柏燊律師
      吳宣樺
訴訟代理人 李彥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
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邱蓮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鄭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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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