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03年度,4329號
TCDM,103,聲,4329,2014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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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聲字第4329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劉名原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103年度執聲字第339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劉名原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及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 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 條第1 項固定有明文,惟此「法律變更」與法律修正之概念 有別;所謂法律變更應係指因法律修正而「刑罰」有實質之 更異而言(如修正後新舊法法定本刑輕重變更或犯罪構成要 件寬嚴不同),始有依上開規定為準據法而比較適用新法或 舊法之問題。如新舊法處罰之輕重仍然相同(例如僅形式上 修正法律用語或條次移列),並無有利或不利之情形,即無 適用上開規定為比較之餘地,自應依一般法律適用之原則, 適用現行、有效之裁判時法論處(最高法院95年度臺上字第 6159號判決要旨、95年度臺上字第5669號判決要旨及最高法 院97年4月22日97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本件受 刑人行為後,刑法第50條業於民國102年1月23日經總統以華 總一義字第00000000000號令公布修正,並於同年1月25日生 效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為「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 併合處罰之。」修正後之刑法第50條修正為「裁判確定前犯 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 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 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 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 刑者,依第五十一條規定定之。」查本件受刑人所犯各罪所 處之刑,均得易科罰金,無論修正前、後,均應合併處罰之 而屬一致,揆諸前揭說明,應無適用刑法第2條第1項為比較 新舊法適用之必要,而直接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合先敘明。二、次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 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 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刑 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又按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 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



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 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而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 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 用之,刑法第41條第1項、第8項亦定有明文。再按法律上屬 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 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 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 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 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逾越(最高法院 80年臺非字第473號 判例意旨可資參照)。是以數罪併罰,有 2裁判以上,定其 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 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
三、受刑人劉名原因犯詐欺等罪,分別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 該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依 上開內、外部界限定其應執行之刑,並依刑法第41條第1項 及第8項規定併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第41條第1項、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31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簡璽容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洪玉堂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31 日
附表:受刑人劉名原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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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 │ │偵查(自│ 最 後 事 實 審 │ 確 定 判 決 │是否得易│ │
│ │ 罪 名 │宣 告 刑│ 犯 罪 日 期 │訴)機關├────────┼────────┤刑處分 │ 備 註 │
│號│ │ │ │年度案號│ 判 決 日 期 │ 判決確定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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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詐欺 │有期徒刑│①101年8月27日│屏東地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得易科罰│編號1至4定│
│ │ │4月,共5│②101年8月27日│102年度 │分院102年度上易 │分院102年度上易 │金、得易│應執行有期│
│ │ │罪 │③101年9月3日 │偵字第54│字第466號 │字第466號 │服社會勞│徒刑1年10 │
│ │ │ │④101年9月3日 │8、920號├────────┼────────┤動 │月確定 │
│ │ │ │⑤101年9月3日 │ │102年8月30日 │102年8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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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詐欺 │有期徒刑│①101年8月27日│屏東地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得易科罰│編號1至4定│




│ │ │5月,共4│②101年8月29日│102 年度│分院102年度上易 │分院102年度上易 │金、得易│應執行有期│
│ │ │罪 │③101年8月31日│偵字第 │字第466號 │字第466號 │服社會勞│徒刑1年10 │
│ │ │ │④101年9月3日 │548、 ├────────┼────────┤動 │月確定 │
│ │ │ │ │920號 │102年8月30日 │102年8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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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詐欺 │有期徒刑│①101年9月3日 │屏東地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得易科罰│編號1至4定│
│ │ │5月,共4│②101年9月3日 │102 年度│分院102年度上易 │分院102年度上易 │金、得易│應執行有期│
│ │ │罪 │③101年9月3日 │偵字第54│字第466號 │字第466號 │服社會勞│徒刑1年10 │
│ │ │ │④101年9月2日 │8、920號├────────┼────────┤動 │月確定 │
│ │ │ │ 至同年月3日 │ │102年8月30日 │102年8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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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詐欺 │有期徒刑│①101年9月4日 │屏東地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得易科罰│編號1至4定│
│ │ │5月,共2│②101年9月11日│102 年度│分院102年度上易 │分院102年度上易 │金、得易│應執行有期│
│ │ │罪 │ │偵字第54│字第466號 │字第466號 │服社會勞│徒刑1年10 │
│ │ │ │ │8、920號├────────┼────────┤動 │月確定 │
│ │ │ │ │ │102年8月30日 │102年8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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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詐欺 │有期徒刑│①101年9月18日│臺中地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得易科罰│編號5至8定│
│ │ │5月,共5│②101年10月29 │102年度 │103年度易字第30 │103年度易字第30 │金、得易│應執行有期│
│ │ │罪 │ 日 │少連偵字│號 │號 │服社會勞│徒刑1年10 │
│ │ │ │③101年11月6日│第144號 ├────────┼────────┤動 │月確定 │
│ │ │ │④101年12月10 │ │103年5月1日 │103年5月26日 │ │ │
│ │ │ │ 日 │ │ │ │ │ │
│ │ │ │⑤101年12月28 │ │ │ │ │ │
│ │ │ │ 日至102年1月│ │ │ │ │ │
│ │ │ │ 8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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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詐欺 │有期徒刑│①101年6月6日 │臺中地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得易科罰│編號5至8定│
│ │ │4月,共4│②101年6月6日 │102年度 │103年度易字第30 │103年度易字第30 │金、得易│應執行有期│
│ │ │罪 │③101年8月2日 │少連偵字│號 │號 │服社會勞│徒刑1年10 │
│ │ │ │④101年8月3日 │第144號 ├────────┼────────┤動 │月確定 │
│ │ │ │ │ │103年5月1日 │103年5月26日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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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詐欺 │有期徒刑│①101年8月3日 │臺中地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得易科罰│編號5至8定│
│ │ │4月,共4│②101年8月4日 │102年度 │103年度易字第30 │103年度易字第30 │金、得易│應執行有期│
│ │ │罪 │③101年8月4日 │少連偵字│號 │號 │服社會勞│徒刑1年10 │
│ │ │ │④101年8月24日│第144號 ├────────┼────────┤動 │月確定 │
│ │ │ │ │ │103年5月1日 │103年5月26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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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詐欺 │有期徒刑│①101年11月6日│臺中地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得易科罰│編號5至8定│
│ │ │4月,共4│②101年11月19 │102年度 │103年度易字第30 │103年度易字第30 │金、得易│應執行有期│
│ │ │罪 │ 日 │少連偵字│號 │號 │服社會勞│徒刑1年10 │
│ │ │ │③101年11月23 │第144號 ├────────┼────────┤動 │月確定 │
│ │ │ │ 日 │ │103年5月1日 │103年5月26日 │ │ │
│ │ │ │④101年11月18 │ │ │ │ │ │
│ │ │ │ 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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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